“藥食同源”的思想源流、概念內涵與當代發展
作者:王旭東,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上海中醫藥大學科技人文研究院科技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南京市中醫藥學會副理事長、江蘇省藥膳研究會理事長、中國哲學史學會中醫哲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
健康中國戰略推進過程中, 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引發了醫學模式的改革, 中醫“防治結合”“治養結合”思想及其“藥食同源”理念受到空前重視。但目前學術界對于“藥食同源”理念的認知尚不清晰, 優秀傳統哲學對世界、對物質的認知被當代“藥食兩用”政策裹挾, 定義不清,內涵不明, 外延縮窄, 呈現出工具化、庸俗化現象。學界和政府應遵從中醫本質, 明確藥食同源理念內涵, 充分發掘中醫文獻資源, 借鑒民間飲食習慣, 完善現行藥食兩用品種管理辦法, 使優秀的藥食同源理念成為促進民眾健康的源泉。
近年來, 中醫知識體系中“藥食同源”理念越來越受到重視, 中醫行業之外, 農業、食品、文化、旅游等諸多行業都投入了極大的熱情, 政府、資本、社會、民眾各個層面都在不遺余力地熱捧。這固然與《健康中國2030年規劃綱要》中的戰略導向有關, 更重要的是人們自身的需求, 隨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飲食衛生和營養知識逐漸普及以及公眾的健康意識日益增強, 人們越來越重視保健和養生。醫學界“醫源性疾病”“藥源性疾病”, 也使得民眾意識到防病重于治病,開始回歸自然,尋找更好的自然療法。由此, “求藥于食”應運而生。但更重要的是, 我們的身邊有著一座收藏極為豐富的寶庫——中醫學及其豐富的食療食養知識。
作為專業的學術名詞, “藥食同源”是近年來中醫界學者總結歷史經驗和相關理論后提出的新概念, 是由20世紀30年代出現的“醫食同源”概念延伸而來。而廣泛使用該名詞, 進而成為流行用語, 則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 即“藥食兩用”管理辦法頒布后的現象。至清末民初的中醫古籍中, 至今尚未發現“藥食同源”“藥食兩用”的說法。
其原因, 是“藥食兩用”一詞在現代科學語境下, 將“藥”“食”兩類不同性質物質糅合為混合概念, 語義學上不符合邏輯?,F代科學視角下, 藥就是藥, 食就是食, 絕無可能混合。但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對世界的認知一直遵循著整體宏觀、以辯證邏輯為特征的思想方法, 如此, 有些物品既是食物, 在特定的情況下也是藥物。為了解釋邏輯沖突, 現代人自然要在傳統文化中尋找理論, 于是, 歷史上藥食混用的事實, 便被總結為“藥食同源”理論。其最基本的依據, 便是《淮南子》“神農嘗百草, 一日而遇七十毒”, 以及《周禮·天官》中“食醫”的職業分工。
雖說藥食同源的專業名詞出現于現代, 但是, 藥、食互用, 藥食一源的現象, 卻貫穿了整個中醫發展史乃至整個中華文明史。除了上述《周禮》外, 《黃帝內經》等經典文獻中, 食物的養生醫療功效, 與食物的果腹充饑功能同樣重要。藥、食不分, 除了當時認知能力限制外, 更重要的是我國先民對宇宙、世界的認知。
春秋戰國時期, “氣”一元論是社會主流思想, “氣”是組成世間萬物的基本成分, 類似于西方哲學所說的“物質范疇”。“氣合而有形, 因變而正名”, 亦即宇宙物質的“同源異構”, 所有物質概莫如此, 均由“氣”按照不同變化而形成不同物類。凡“氣”組成的所有物質, 均按五行特征進行劃分和歸類, 因此, 沒有物種的區分。在中醫五行學說中, 動物、植物、礦物, 乃至季節、氣候、色彩、聲音, 都能通過五行而發生聯系。這種認知世界的視角, 形成了古人“萬物皆能為我所用”“萬物皆可為食”“萬物皆可入藥”的觀念, 只要“同氣”, 即可“相求”, 衡量的標準在于“氣”之相合, 五行之生克。由此可見, 早期人類是沒有“藥”“食”的區別的。而“神農嘗百草”, 從來都不是尋找藥物的行為, 而是為了生存尋求食物, 《淮南子》: “令民知所避就”, 明確地告訴我們, 神農嘗百草不是在尋找藥物, 而是告訴老百姓要避開哪些不能吃的食物。
思想的初始是萬物皆可為食, 但卻并不是所有草木都能果腹, 也有氣味相左, 性猛毒烈的不能食之物, 必須有所“避就”, 這些避就之物, 也就成了特定時期才能吃的東西, 亦即生病時的食物——藥物。“醫師掌醫之政令, 聚毒藥以供醫事”, 這是藥物、食物進行概念區分的開始, 初始的界限很是模糊, 總體上是從食物中排除有毒之物, 而有毒物質便成為藥物的過程, 即藥物是食物的派生、衍生產物。
既然“藥食同源”為“藥食兩用”名錄提供理論依據, 就不應脫離思想的本原, 藥食同源理念的本質是“萬物皆可入藥”, 中醫前輩也是按照這一原理而進行醫藥實踐的, 現代的中醫食養食療、預防保健也應遵循這一基點。但是, 現行的“藥食兩用物質”管理辦法, 是將藥物名錄中具有食品功能的物品挑選出來加以管理。如此一來, 與中醫原有藥食兩用理念完全不同,且產生了巨大的反差——中醫藥食同源理論被嚴重縮窄。
在本草著作中, 米谷稻粱、雞鴨魚肉皆有性味功效, 歷代食療本草、食物本草中, 有治療功效的種類多達數百、上千種, 從唐代孟詵的《食療本草》, 到明清兩代無數類似著作都是如此, 明代托名李杲的《食物本草》收載品種多達1 689味, 而現行藥食兩用物質品種僅一百余味, 范圍與古籍相差甚遠。這主要是兩者的思想基點不同, 現有名錄忽視了傳統醫學和養生學的思想基礎和客觀事實。
目前的藥食兩用名錄篩選出中藥品種中可以作為食物使用的種類, 列出管理名單, 但卻并沒有完全做到充分、合理的基本原則, 還存在諸多不妥之處。
在藥食兩用名錄中, 大量常識性食物種類被納入管控名錄, 如山藥、扁豆、芝麻、百合等, 這些品種在普通人的認知中不可能是“藥物”, 即便用于養生保健, 也常常不被看作“藥物”。因此,可以說其藥物屬性是管理者人為賦予的, 而賦予這些品種食物以“藥物”特性, 則是依據這些品種出現在《藥典》或類似規范性文件中。
《藥典》之類法規中納入食物品種, 使其成為“藥物”, 原因不外兩個, 一是尊重中醫傳統和民間生活實際, 二是遵循“成分相對清晰”的原則, 選擇有效成分或毒性成分相對明確的品種。后者決定了《藥典》之類規范性文件只能是選擇性收錄。作為藥物管理法律, 《藥典》并無不妥, 但是, 僅僅在《藥典》之類法規文件中挑選藥食兩用品種, 其選擇的范圍就過于狹窄, 失之粗放。
再如, 在生活中, 普通人對藥食兩用物質的理解, 基本上傾向于“可食”, 即納入藥食兩用名錄的物質就是可以日常食用的物質。但是, 實際情況并不是如此。例如, 人們基本上不會將人參、白芷視為食物, 最多只是作為食物的添加劑使用。這就已經將藥物屬性為主的物質導向維系生命, 補充營養的必須物質。這一導向性選擇,使得藥物屬性、食物屬性更為模糊。
亦即, 現行管理名錄不僅存在縮窄化現象, 以中醫理論標準衡量, 更存在刻舟求劍的思維模式,使其膚淺化。
承上所述, 中醫藥食同源理念的本原, 是物質的同一性, 是天人一體、天人合一觀念在食物選擇上的具體呈現, 其本質是充分擴充資源的來源和盡量發掘資源的所有能效。與現行“藥食兩用”概念相比, 中醫的藥食同源, 要求對物質利用盡量充分、深入、廣泛, 因此是擴展性的、開放性、進取性的理念。這種理念符合中醫整體性原理, 也是中華民族生活方式的經驗和智慧。
而目前占據養生保健、食養食療領域的藥食兩用管理方法, 是將“傳統藥物”中具有食物特性的品類挑選出來, 或者是將藥物之中沒有毒副作用、或毒副作用輕微的種類挑選出來, 用現代科學的視角加以管理, 以防有害成分對人體造成傷害。因此, 編制藥食兩用物質的目的是針對性、選擇性、前置性的, 其宗旨雖然符合現代目標管理的規范性要求, 但本質上是約束過分開放的食物選擇方式或藥物利用方式, 與藥食同源理念具有本質性的區別, 雖然對象均為“食物”, 但卻是對藥食同源開放性利用食物資源思想基礎的異化。其結果, 自然難以符合管理者規范食物品類的初衷, 產生的后果必然令人尷尬。
“藥食同源”理念的基本原則, 建立在國人千百年的生活實踐和醫學實踐之上, 目前藥食兩用管理辦法, 背離了中國人對食物的基本認知, 更是人為混淆了“食品”的法律定義。而以藥食兩用視角來規范食品原料管理, 更加容易增加許多無謂的麻煩, 造成資源的過度浪費。
藥食兩用名錄中摒棄了大量百姓日常生活中慣用的中藥品種, 如四川、云南、貴州常用的附子, 全國各地均有的大蒜、茶葉, 兩廣地區常用的夏枯草、布渣葉、雞蛋花, 藥膳中常用的菟絲子、沙苑子、制首烏、三七、珍珠等等。這些物品雖然藥物屬性更強, 但卻是民間食品中常見的身影, 百姓通過合理的炮制, 物品之間的配伍, 以及加工制作中的技巧, 使之成為燒雞、烤鴨、茶飲、煲湯的佐料或調味品, 發揮了非常好的食品功效和輔助治療功能。
“藥食兩用”概念的異化, 給生活實際和生產實踐帶來了很多問題, 政府和民間常常因此發生沖突, 筆者受邀為國家衛健委執法局培訓會講課時, 執法人員普遍反映對藥食兩用使用執法時感到無所適從, 不知道該如何把握尺度: 如果照顧傳統飲食習慣, 就不能依規執法; 如果按照藥食兩用名錄執法, 則無法尊重民間習俗。而在健康食品領域, 也發生過涼茶中使用夏枯草, 在“尊重傳統”的理由下另開偏門的事件。
藥食同源是中醫思想的一部分, 由此派生出藥食兩用概念和相應的品種。作為藥食兩用物質管理辦法的制定者, 卻省略了對中醫藥食同源理論的深入研究, 也沒能展開在中醫學界的相關論證和意見征詢工作?;A性研究幾乎闕如, 如對“藥食同源”“藥食兩用”概念、內涵、外延、標準、規范、歷史發展過程、局限性、傳統思維和現代規范的相融性, 等等, 缺乏應有的研究, 也沒有像樣的成果。尤其是宏觀的、哲學的、原理的研究內容。據相關檢索平臺, 盡管近年來“藥食同源”類研究的文章呈噴發態勢, 但是以下三類占據絕大部分: 一是食品產業開發類研究; 二是藥食兩用品種內含元素的檢測, 如揮發性物質、多糖苯丙素類、醌類、黃酮類、單寧類、萜類、甾體及其苷、生物堿等有機物、無機物成分等等, 且研究多以單味品種為主; 三是科普類, 不外乎宣傳中醫飲食文化和藥食同源理念。
除了缺少縱深研究外, 不重視古典文獻研究也是弊端之一?!妒朝煴静荨贰讹嬌耪贰毒然谋静荨返葻o數中醫古籍中, 記載了無數藥食同源、藥食兩用的物種及其使用經驗, 更隱含著藥食同源理念的內涵, 實際運用的準則等。這些都未能體現在相關政策法規之中。
正是以上原因, 導致藥食同源理念異化, 概念、定義不清, 內涵不明, 外延縮窄, 藥食兩用種類偏離傳統, 也不符合實際, 品種過少, 釋理簡單。甚至自相矛盾, 例如: 藥食兩用, 既是藥物也是食物, 當然具備治療功能和營養功能, 但是制成品卻不能宣傳療效, 既然不能宣稱療效, 藥物屬性如何落實?
藥食同源理念本應為我國民用食物提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加豐富多彩的品種, 但是, 實踐中它只是充當了“藥食兩用名錄”的釋理工具, 并沒有遵循藥食同源內在的機理健康運行, 也不能完美解釋現代視域下“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邏輯悖論。亦即: 離開了藥食兩用名錄, 藥食同源理念便無法表達其開放食品資源、利用藥品的輔食、助食功能的特性。
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 “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現印發《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2016年8月16日擬改為《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芍? 藥食兩用名錄的制定是為了規范保健食品原料。顯然, 初衷就違背了藥食同源理念。因為目錄僅百余品種, 遠遠低于可作為保健食品原料的物品數量。
據國家衛健委2016年8月16日回復全國政協1603號提案函、2019年9月17日回復全國政協105號提案函, 現行目錄是由國家衛健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修訂。雖然三批公布, 亦只有百種。研判其選定標準, 一是存在于《藥典》及相關中藥材標準目錄內, 二是安全無毒。這兩個標準固然不錯, 但是名錄僅從現有法規中選擇新法規規范的范圍和品種,是否太過謹慎。
例如, 沒有考慮到中醫實際。中醫對安全無毒的認定是有條件的, 何首烏自古為長壽食品, 現代實驗室卻認為其有肝腎毒性, 其原因就是作為長壽食品的何首烏是加黑豆、金銀花、米泔水“九蒸九曬”炮制而成。這些內容, 目錄制定沒有顧及。再如, 民間經驗中草藥入食的傳統完全被屏蔽。諸如兩廣多用布渣葉、雞蛋花之類民情, 未能進入專家視野。
就藥食兩用名錄本身而言, 也未能符合中醫學家和中藥學家的要求, 例如: 名錄品種過少、缺少品種的來源、部位、品種、炮制、配伍、用量等, 僅列出中藥名稱, 顯然太過粗放。
藥食同源理論充分體現了中醫對世界的認知, 是人與自然關系的完美融合。但是, 中醫過分強調事物的同源性, 卻忽視了不同事物的特征性, 因此, 藥食同源理論與中醫整體思想一樣, 容易產生泛化、玄化、虛化、個體化的特征。對于現代社會而言, 過分泛化的理論帶給實踐的困擾, 就是大而無當, 空而無物。試想, 萬物皆可為食, 凡藥皆可入食, 盡管拓展了人們利用物質的眼界, 卻也無法把握適當的安全范圍。因此, 對此進行管控, 確實是十分必要的舉措。
《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盡管存在上述不足, 但其出發點符合社會需求。面對蕓蕓眾生的健康需求, 藥食同源的廣闊愿景和現存法規的矛盾, 應是完善藥食兩用政策亟待解決的問題。
4.1 遵從中醫本質, 明確藥食同源理念內涵、外延
現代醫藥、食品行業確實需要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需要切實可行的法規制度。國家大力弘揚藥食同源理念, 更需要對藥食兩用品種進行“物質定義”, 界定范圍, 這是充分保障民眾健康的必要舉措。但是, 藥食同源是中國傳統特色, 就必須充分依照中醫理論, 摒棄西方思維, 厘清有毒無毒界限, 尋求食品資源的擴充和改良, 真正發揚中醫優勢和特色, 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養生食品行業。
精研中醫文獻, 充分利用古人智慧和歷史經驗。對藥、食、藥食兼用概念重新定義, 明確其內涵外延, 各自所涵蓋范圍。首先, 遵從中醫整體觀念的基本原則, 深入研究“藥食同源”“藥食兩用”概念的本質及思想內涵, 依托中醫典籍和本草著作, 借助現代食品、藥品的經典定義乃至管控原則, 確定藥食兩用概念的外延所能涵蓋的范圍和種類, 給宏觀、整體、復雜的食物系統、藥物系統給出必需的約定和原則。
《黃帝內經》有大量藥食同源的理論論述和藥、食區別原則, 《神農本草經》記錄了多種常用食物, 如大棗、生姜、核桃、蓮子、蜂蜜、百合等上、中、下三品分類法, 也指明了藥食兩用的衡量標準。
南北朝梁時,陶弘景《本草經集注》將藥物按自然屬性進行分類, 如“果菜米食”, 將食物單獨列出專篇。這一分類方法被唐宋元明歷代所延續, 如《新修本草》《證類本草》等, 都是將可食用的藥物單獨歸類。唐代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有“食治篇”, 其中分類為: “果實”“菜蔬”“谷米”“鳥獸(附蟲魚)”等篇章, 共收錄果、菜、谷米、鳥獸魚蟲155種。孫思邈弟子孟詵著《食療本草》, 是我國現存最早的食療類專著。
宋代官修《太平圣惠方》設“食治門”, 記載藥膳方劑160首。元代飲膳太醫忽思慧的《飲膳正要》則為我國最早的飲食衛生和營養學專著, 其中有230種單味藥食兩用品。明代托名李杲所著《食物本草》收載食藥兩用者1 689味, 為食物本草類書籍之冠。至明代, 李時珍《本草綱目》有食物類藥物300余種, 分為草部、谷部、菜部、果部、木部五部, 并列有飲食禁忌等內容。明、清以后, 類似書籍則更多, 如《食物本草》《食鑒本草》《飲食須知》《隨息居飲食譜》等。
上述文獻, 是藥食同源理論取之不盡的資料庫, 也是藥食兩用品種用之不竭的資源庫。只有在中醫理論和文獻的基礎上, 才能創造出真正中國特色的、兼具營養、養生、保健、康復、醫療的食品類別。
(1) 如上所述, 在相對精準的概念定義、內涵基礎上, 摒棄從《藥典》中選定品種的思路, 充分發揚藥食同源理念的哲學認知功能, 擴大藥食同源范圍, 挖掘思想精髓。
(2) 區分主食和輔食(調味品、佐料), 分別對主食原料和輔食原料分類區別,用于佐料的和用作主食的物類分別界定, 分類管理。
(3) 區分監管對象, 將食品屬性明確的物品移出名錄, 或另立項目, 放開管控。藥物屬性明顯的品種, 應該擴充品種, 充分利用。分類管理的原則還要兼顧不同產業、不同人群以及不同訴求(如養生、康復、美容等), 細化藥食同源理念下的行業分類。同時, 必須重視中藥藥性原理, 對品種、產地、炮制、配伍進行細化。
(4) 充分兼顧地域特色、民族風情、飲食習慣, 制定出符合民情、有溫度的管理辦法。
綜上所述, 藥食同源的本質無如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藥名》“天下物類皆是靈藥, 萬物之中無一物而非藥者”, 食亦如是。在此思想基礎上, 藥食同源才具備了促進民生的意義, 而弘揚中醫特色, 就必須從中醫出發, 充分發掘歷史積淀, 為現代人類發掘更多的食品資源, 更為人類健康的養護防治尋找更多的藥物資源, 這才是我們總結發掘藥食同源理論的目的。
引用本文:王旭東. “藥食同源”的思想源流、概念內涵與當代發展[J]. 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 2023, 39(9): 809-813.
文章轉載自:中藥材種植養殖專業委員會公眾號